據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10日發佈的消息,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8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有2項屬於保密項目,按規定另行通知),並公佈82項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包括此前《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項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
  國務院還另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被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煤炭生產許可證核發、設立煤炭經營企業審批、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准等。
  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在有序推進“放”的同時,加強後續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一年多來,國家密集出台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系列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實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
  “從提交資料到辦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三項審批,只用了10天。要在以往,至少需要55天。”最近,山東中科投資公司切實感受了一把行政審批“瘦身”之後的辦事速度。
  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大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簡政放權成為深化改革的“馬前卒”和宏觀調控的“當頭炮”。
  “要進一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簡政放權,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環境,為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務;要完成要素領域的市場化改革,真正放寬準入,破除行政壟斷,實現讓市場配置資源,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看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大幅精簡審批事項、轉變政府職能,其本質是通過修改法律取消行政許可、約束和規範政府行為,為社會鬆綁,激發市場活力,實現依法行政。
  十八大以來的一年,國家密集出台一批以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在國內經濟發展一度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的情況下,實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  (原標題:國務院取消和下放68項行政審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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